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协管员1名,协助开展辖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行政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①持有驾照并具备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②退役军人;③具有交通领域实际工作经验;④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流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其他存在不适宜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3月4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6楼交通局办公室0613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笔试: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核情况,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期间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为外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工资待遇如下:
(一)无相关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行政辅助人员)岗位核定:工资2800元/月(基本工资1960元+绩效工资840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初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初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3360元/月(基本工资2352元+绩效工资1008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三)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中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中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3500元/月(基本工资2450元+绩效工资1050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四)持有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者,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技术行政辅助岗位(高级职称)岗位核定:工资3780元/月(基本工资2646元+绩效工资1134元,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所有。
联系电话:582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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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