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细心,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6.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专业及人数:专业不限2人;
性别:男女不限;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学历:大专以上学历,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岗位设置:办公室文秘2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7日。
报名地点:龙州县兴龙路5号县委大院一楼110室
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贴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龙州县兴龙路5号县委大院一楼110室报名。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得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经政审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员后,由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文聘用。聘用人员与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县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812729,0771-8830013;邮箱:lztzb8812729@163.com。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