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公证处依法成立于1983年,坐落在浙江省兰溪市府前路68号(青湖公园南大门对面),为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事业单位法人。主要业务范围:1、合同、协议;2、继承;3、委托、声明、遗嘱等民事法律行为;4、证据保全;5、现场监督;6、法律规定的其他公证事项。
【职位信息】
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1名。
【岗位职责】
公证员:
1、解答有关业务咨询;
2、审核当事人资格及其证明材料;
3、调查取证;
4、其他公证事务工作。
公证员助理:
1、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及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
2、制作谈话笔录;
3、其他辅助性公证事务工作。
【任职要求】
1、公证员需持有公证员从业资格证书,公证员助理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及从业心理素质,公证员助理需为男性;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薪资待遇】
五险一金,双休,高温补贴,节假日员工福利,具体情况可面议,工作地点在兰溪市。
【联系方式】
方女士,0579-88899310,13957978262
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