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http://www.njbpvi.org)、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http://www.casei.org.cn)、南京人事人才网(https://www.njrsrcw.com)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网站同时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2249589372@qq.com)。
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
(注:上述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需提供扫描件,网上报名邮件请注明“应聘”,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18: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请报名人员及时查询个人报名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
3.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特种设备行业的专业技术岗,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0年6月6日上午9:00—12:00到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地址:南京市六合化工园区天圣路150号江北质量技术检测中心306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位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及所有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6月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日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2.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6月7日9:0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笔试、面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025-86673607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7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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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