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0年温州市民政局引进优秀人才计划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1.毕业于全国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且专业对口;毕业于923所国(境)外高校研究生(附件2)。
2.引进对象要求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校纪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引进人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2.报名材料:本人第一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填写的《2020年温州市民政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和单寸照。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学历学位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附件3含单寸照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到以下邮箱:
报考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请发wzmjzz@163.com
报考温州市福利彩票管理服务中心,请发102673698@qq.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温州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通过。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考核
1.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并根据笔试得分按岗位计划数取前10名进入下一轮面谈;
2.笔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谈,并根据面谈得分按岗位计划数取前3名进入下一轮面试;
3.面谈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得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考试考核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谈和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录用操作手册》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拟入围体检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录用的书面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市民政局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在相关网站上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市民政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市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电话:0577-89985056;0577-88968922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人事处陈逸然电话:0577-89985053
温州市福利彩票管理服务中心朱航电话:0577-89981015
温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王阿飞电话:0577-89985166
点击下载>>>
温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