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2000张。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1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须为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生;
4.2016、2017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805—01 |
儿科医师 |
4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内科学方向、外科学方向)、儿科学、内科学、外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805—02 |
新生儿科 医师 |
3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内科学方向、外科学方向)、儿科学、内科学、外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805—03 |
产科医师 |
4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外科学方向) 、妇产科学、外科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805—04 |
皮肤科 检验师 |
1 |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805—05 |
超声医学科医师 |
1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805—06 |
放疗治疗 技师 |
1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合计 |
14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
②2018届毕业生需书面保证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③2016、2017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报考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4.考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fyey.cn) “人事人才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医大、附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5900(附二医院监察处);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