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发改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有行政办公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11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行政中心一号楼1415办公室),联系人:涂万聪,联系电话:0831-5721219,18980393518。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考试及聘用录取
(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公文写作、办公软件操作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不足3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报名仅有1人,可根据实际面试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二)体检。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待遇及管理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单位随后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道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临聘制,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其中试用期待遇为1600元/月),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差旅费及劳保福利参照正式职工执行。
因严重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831-5721219)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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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