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截止2020年9月,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已续期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乡镇(社区)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方式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扶贫”类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北川羌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根据考核总成绩实行选岗;“支医”类报考岗位填写坝底乡中心卫生院。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4823175)。
3.提交资料: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等有关材料,到县人社局202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2020年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由县人社局人才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初审。
4.缴费: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科80元。
5.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所有招聘程序,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资格审核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面试成绩在北川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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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