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基本情况
2020年,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等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9名社会在职人员,具体岗位详见《中国科协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可通过登录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查询中国科协事业单位情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及档案在京;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其他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科协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210.14.113.77:802/kxzpxt/zpshenq!castzhaopinzz.action),选择本人对应的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如有与岗位其他必备条件要求的经历,请在简历中完善。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8:00。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该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布。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岗位参加笔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5日8:00之后登录“中国科协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凭报名序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拟于2020年12月下旬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科协网站另行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
(四)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的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面试及考察的参考因素。
(五)面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组织考察
参加笔试的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应不低于60分。
高层次人才岗位,用人单位综合应聘人员面试情况、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及人岗匹配度确定考察人选。
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指派专人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养等表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对于档案材料存疑的,须核查清楚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体检、组织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遇体检不合格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以及个人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时,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统一对拟聘人员在中国科协网站和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报名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监督举报电话:687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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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一览表ss.xlsx.xlsx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