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立健全镇街和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175号)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梅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附件1)。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
(五)专职安全员工作日需值夜班、节假日24小时轮流值班,较适合男性。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三)采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
(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园区安监部门。
(五)协助园区安监部门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完成园区安监部门、安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梅州高新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3张同底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进入面试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28日、29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3、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
应聘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考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凭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4、现场报名地点: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315室(梅城乘11路公交车可直达管委会办公楼门口)
联系人:温海文
联系电话:0753-2486035;传真:0753-2486035
电子邮箱:mzgxqrsz@126.com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报考资格。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梅州高新区网站或人才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高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每月实领不低于3000元,试用期为3个月。
2、转正后待遇:每月实领不低于40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