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行政中心(涂山东路88号)932办公室。
3.报名资料:报名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含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575-85772555。
(二)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查证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2.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获得参加考试资格。
2.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考虑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拟聘用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视为放弃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3.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越城区编外用工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名及考试时需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
2.全程接受越城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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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x
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