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1.重点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
2.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半年(含)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含)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含)以上。
3.招商岗位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不受以上其他条件限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招商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以下(1993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八)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九)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人员、由经济区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wfjj.gov.cn/,下同),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24日11:00至4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由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视报名情况灵活选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名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提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要求,根据招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使用及有关待遇
1.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纳入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相应的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对具有公务员和事业身份的招聘人员实行档案封存,按照聘任岗位落实薪酬。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经济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085922。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