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②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③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④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5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5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5月1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5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和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期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5月14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①笔试。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告,或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
②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③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告,或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按照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④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包括:①笔试;②试讲。
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政理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笔试办法执行。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告,或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试讲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会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czie.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②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参加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0、0519-86332213
联系人:徐老师、顾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联系人: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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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