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6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招聘对象为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服务地在山亭或是山亭区生源。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9、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对象为从山亭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适用该政策。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1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从山亭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山亭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后,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2021年6月12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2日11:00—6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亭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7月6日9:00-7月1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及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4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tsydwgl@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8823504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享受减免考务费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山亭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通知按程序在山亭政府网(www.shant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另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504,8855277。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见《2021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2-8823504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
中共山亭区委组织部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