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三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6个岗位共23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服务便利需要,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3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专业能力、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557163(浙江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038(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方老师)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招聘计划表(2021年第三批).xlsx.xlsx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