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高级雇员1名,具体的岗位职责、绩效目标、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等详见下表:
见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财政高级雇员的情形。
(二)专业和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者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三)年龄要求
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的记载为准。
(四)其他
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参加现场报名,或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现场报名地址为: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江海区财政局大楼6楼江海区国资局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为:jhqzcb@163.com。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截止。
(三)资格初审
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落实竞争、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1.时间:2021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9号6楼国资局会议室。
3.面试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考试要求
考试时本人需携带招聘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A4纸)。
5.其他说明
1)笔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jianghai.gov.cn/bwbj/gyzcjdglj/)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
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4:6。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公示五天。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2.对报考和录用工作存在异议的可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反映。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管理方式
高级雇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高级雇员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薪酬待遇、工作条件、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将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高级雇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3831776,联系人:邓先生。
点击下载>>>招聘岗位ss.doc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级雇员报名表ss.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