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3日后出生,含1990年9月23日);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3日后出生,含1985年9月23日);
7.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人员8名,为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和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山西省和顺县太和路26号科技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学位获得情况);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情况表》(公告附件2、3、4自行下载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发布补充公告。
6.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如实申报本人14天内行程和健康状况,承诺知悉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并遵守防疫规定,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排查表》(附件4),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上交工作人员。
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解除证明;有山西省外低风险地区(不包括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温馨提示:建议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谨慎选择出行,如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置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层治理方面的内容。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1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大学生被聘用后,由和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等分配确定岗位。聘用大学生到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shun.gov.cn)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和顺县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0354--8130151
监督电话:0354--813015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和顺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和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和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