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详见附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2021年全年均可报名;硕士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上午8:00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dluzp.dali.edu.cn,进入大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信息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
国(境)外学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但能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的,需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需笔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地点等由学校直接通知面试人员。
硕士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地点为大理大学。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二)面试
硕士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增补面试人员。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可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辅导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告。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理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必须持毕业证(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学位证(国(境)外学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2-2219909。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2-22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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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理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xlsx
大理大学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