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5名,所有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在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工作。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应具有中学教师相应职称和工作经历;
6.具有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聘岗位所的职称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招考办公室现场报名,报考教学管理岗位的,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招考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484号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来信、来电、网络等方式报名。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岗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5)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1月4日下午20时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同时将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二)考试
1.笔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内容为应聘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认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低于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复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复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如进入复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低于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见11月4日公告。
3.复试资格确认
进入复试的人员,本人持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专业资格证等证件,到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复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不退还。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其中,教学岗位复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学科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岗位复试内容为应对处理学校管理相关工作。
5.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进入复试人员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30%和复试成绩的40%三项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出现拟聘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时,则按复试成绩最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非组织原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书面函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云南师范大学和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后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南师大附中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笔试、面试、试讲及后续考录环节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71-65338389
监督电话:0871-65911266(云南师范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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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