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体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岱山医疗健康集团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不限;
(四)政治品德良好,责任感强,有为医疗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岱山医疗健康集团人事科(岱山医疗健康集团人民医院院区医技综合楼五楼506室),咨询联系电话:7339696。
(三)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带齐以下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由医院在开考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招录人数的3倍,不足招聘岗位招录人数3倍的,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择优录用,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岱山县医疗健康集团牵头医院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岱山医疗健康集团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岱山医疗健康集团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医疗健康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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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医疗健康集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