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为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为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留置措施、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提供服务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相当正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辑制作党风廉政丛书、电教片,承担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以及优秀历史廉政文化、家风家规、乡规民约挖掘、整理和运用。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5个职位共10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年12月);
5.国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6.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凡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或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法律规定有关回避情形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招聘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详见附件1)。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8:00—12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gxqjwsyzp@163.com)。邮件名称和报名表名称统一定为“招聘+职位代码+姓名(例如:招聘+A1+张三)”。
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需将以下相关材料随同word版报名表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是:
(1)本人签字、所在院校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相关表彰奖励、专业资格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考生须确保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告知报名人员。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开考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
报考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岗位A2、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岗位A4的考生,需进行笔试。
对于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岗位A1、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岗位A3、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岗位A5等3个招聘岗位,如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值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考生。笔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
(五)面试
1.招聘岗位A2、A4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招聘岗位A1、A3、A5通过资格审查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的,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招聘岗位A1、A3、A5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等于招聘人数3倍且低于5倍的,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均作为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面试前1天(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4.报考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经核准开考后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考生成绩都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总成绩计算
1.招聘岗位A2、A4: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招聘岗位A1、A3、A5: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2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出现报考者自愿放弃考核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个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替补人选。
(九)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岗位等级和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0771-5568076
监督举报电话:0771-5568539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