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是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是集预防、医疗、科研为一体的浙江省唯一一家省级皮肤病专科医院。单位位于湖州市德清县。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行政管理岗位(管理岗)1人。
岗位具体要求为: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或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 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5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含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报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按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5日期间,填写报名表(样式附后),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招聘”)到报名邮箱1359755098@qq.com。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后3天内完成。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其本人,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人,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如符合报名人数要求,我院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并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含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基本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少于5人则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应用能力以及与单位、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浙江省皮肤病医院)(http://www.zjspfb.com/ “公示信息/人事信息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709027,87709096(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2-8073170(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