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2018年我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龙山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至2000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4.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以高考录取时的学历层次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引进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9月11 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山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山县卫计局人事股(卫计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743-636003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卫计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领取地点:龙山县卫计局人事股。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得分仍相同的,以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道大题得分又相同,则依次往上类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
(七)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考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人才引进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笔试、体检、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引进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服务期为5年,在此期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本方案由龙山县人社局、龙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山县卫计局人事股0743-6260031
龙山县人社局事管股0743-6230575
龙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