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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7-19 19:21:47 点击: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曲靖市人民政府举办,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学地址在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东侧太和东路1308号。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快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必将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强市、建设区域教育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区域教育中心的实施意见》(曲发〔2016〕45号)等规定,经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结合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要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均须报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0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7月25日止。

  六、岗位要求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但硕士研究生报考需笔试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0:00—7月29日24:00。

  (二)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和证明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必须提供其该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内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聘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8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7月25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7月27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7月28、29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7月30、31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无须开通网银,也可使用非考生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5.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或《健康扶贫服务证》进行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进行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进行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过)业保证书进行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结束一周内,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系统提供截止前一天24:00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和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内容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

  (一)笔试内容、范围与分值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两科满分共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质、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

  上午8:30――10:0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考《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九、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只对曲靖市户籍(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提供相关加分材料。

  办理时限: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弘毅楼7-7组织人事处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办理。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6:00前将局领导签字盖公章的《加分人员汇总表》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主管机关备案,于2020年8月12日带齐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并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公布,且仅限2020年度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8月24日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6日—27日,共两天。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弘毅楼7-7组织人事处(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未就(过)业保证书(笔试加分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保证书。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须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进入资格复审为企业在职人员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栏“2019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截至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20年7月24日)。

  3.填写《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2)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签署资格复审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原则上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其他面试岗位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后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经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结束至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6.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8.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按照规定网站《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一、面试

  (一)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0年8月13日前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须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招聘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曲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十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笔试的岗位,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又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向主管部门报送岗位变动情况,并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三、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0874-8878499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0874-3316131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874-319596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36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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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4日


作者:高校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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