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海洋工程、建筑工程、现代汽车、机电工程、创意设计、电子信息、人文旅游、通用航空、会计、商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有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旅游服务、会计、商务与管理、软件技术、航空工程与服务等10个专业群,形成了“2+3+5”的“国家、省级、校级”专业群体系。拥有2个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试点专业、5个国家示范专业、9个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国家“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总量控制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1个招聘岗位,共计17个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等详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航空类专业放宽至本科,下同):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生。
3.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5.报考教师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辅导员、工作人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1:00—10月24日12:00。
报名网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www.rzpt.cn/news/zzjg.php/group_id/2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
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反正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3)研究方向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地市级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5)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
(6)党员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4)。
(7)学生干部任职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附件5)。
(8)全科医生岗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11:00—10月23日12:00。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在统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信息,确定初审合格人选。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9日11:00—10月24日12: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本次招聘考务费的收取标准: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版)、系统打印的《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6)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专业教学、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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