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考者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在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5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请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12706186@qq.com)。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8:00至4月26日16: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在2021年4月27日8:00至4月29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及招聘信息平台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考试办法
1.学生专职辅导员、心理辅导教师(岗位序号1-2)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专任教师(岗位序号3-15):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成绩查询: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查
1.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教育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021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所持“健康码”须为绿码、考生应从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有省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论及时报告我校。上述考生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省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绩效、福利、食堂补贴等待遇,学院提供教师周转房。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编:353000
联系方式:13860038170(黄老师) 13559868607(谢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9-846724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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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