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7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拟筹建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88号)。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园林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相关的优秀教师15名。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学科专业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专业带头人 (园林技术) |
建筑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相关专业 |
2 |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及相关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曾任专业带头人或双师型教师者优先。 |
2 |
专业带头人 (市政工程技术) |
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相关专业 |
2 | |
3 |
专业带头人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
2 | |
4 |
专业带头人 (智能建造技术) |
土木类,机械类,信息化类相关专业 |
2 | |
5 |
专业带头人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相关专业 |
2 | |
6 |
专业带头人 (现代物业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
1 | |
7 |
专业带头人 (风景园林设计) |
建筑类、设计学类、植物生产类、林学类相关专业 |
2 | |
8 |
专业带头人 (建筑工程技术) |
土木工程类、结构工程类相关专业 |
2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8岁,即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报名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调剂,请谨慎申报。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16:00止登陆“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首页进行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3)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4)保存报名信息(请牢记个人报名序号),选择岗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面试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账号,请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个人账户并牢记密码。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
委托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面试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
五、政审、心理测试与体检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心理测试与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报名人员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将发布具体防控要求,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21-598890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3586517
监督电话:021-23116457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