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6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并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3个,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
3.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4.具有硕士学位的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非京籍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京籍(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与非京籍一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5.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6.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材料准备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7.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办理出站手续并取得博士后证书,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
2.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公告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四、遴选程序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等部门组织我校2023年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遴选包含笔试和面试环节。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侧重考察应聘者的岗位胜任力、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个体、团体辅导能力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职业能力,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基本程序如下:
1.根据简历筛查的情况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第一轮面试的人员。
2.根据笔试和第一轮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员。
3.学校综合评议。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学校结合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契合度、工作实践经历、国际化视野、奖励与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在综合评议过程中,可参考笔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但笔试成绩不带入第一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均不带入第二轮面试成绩,不进行加权平均。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所有岗位进行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5.公示。对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特别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所有。
党委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010-83952287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3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