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年龄:应为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1.进入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校内绩效工资及福利。
3.视情况自愿购买学校教职工公寓(仅享有使用权)住房一套;
4.博士研究生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500元/月;
5.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
6.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情况,待遇面议,一人一策。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15: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lzre.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系统提交成功后,须将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p210591@lzre.edu.cn。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及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至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显宜盛229)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及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在兰州市三甲综合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学校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四)聘用及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99231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879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