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有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2个、B类7个。学校现有新城校区和定海校区2个校区,其中,主校区新城校区位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长峙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共1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本次招聘的人员要求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岗)。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8月31日前;非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要求为报名截止之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填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zjou.edu.cn 。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将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确认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应聘资格。
(二)考试
实验岗位考试采用实操测试和面试,实操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为60分。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之一不合格的不录用。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实操测试)。笔试(实操测试)初定于7月15日前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公告为准。
实验岗位实操测试内容:基本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测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实操测试后,根据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性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ite2.zjou.edu.cn/rczp/,“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80-2627855(浙江海洋大学<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联系人:董老师咨询电话:0580-2550017
学校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
邮编:31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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