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2019年肇庆学院专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提升四会教育核心竞争力,吸纳优质人才配强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四会巩固教育强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成果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人才战略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同意,我局组织到肇庆学院公开招聘45名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四会市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指标共45个,包括小学教师26名、幼儿园教师19名。
学段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学前教育 |
合计 |
45 |
13 |
9 |
3 |
1 |
19 |
小学 |
26 |
13 |
9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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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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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2019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在2019年7月10日前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附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广东省外户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名,须在入职一年内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班干部优先考虑。
(4)只能应聘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不对口不受理报名。
(5)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四会市公办学校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我市。2019届毕业生如在2019年9月30日前无法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场公开招聘的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7月 3 日(星期三)9:00--12:00时、14:00-16:00
报名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报考对象和条件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递交《2019年四会市招聘教师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名所需证件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有成绩表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学历证、学位证(已取得的考生)、身份证、户籍本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分别贴报名登记表和就业推荐表等处)。
(2)提供大学在读期间获得学院级以上获奖证书。
报考者须提交上述相应的完备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方算作正式受理报名。考生凭自己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科成绩及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成绩不达标不进入下一轮。
2.笔试
笔试时间:7月4 日(星期四)上午8:30时开始
笔试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集中派发笔试试卷,完成后马上批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学科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并通知考生,如未达到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7月 4 日(星期四)下午2:00时开始
面试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
面试指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当面测试,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其综合能力和胜任岗位程度原则上按学科岗位1:3推荐参加复试,如未达到比例,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
4.复试
复试时间:7月 5 日(星期五)上午8:00时开始
复试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
复试主要是考察考生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由说课和双向问答组成。从考生的语言表达、个人形象、品行修养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确定入围考生学科排名。
5.面谈、签约
面谈、签约时间:7月5 日(星期五)下午3:00-4:00
面谈、签约地点:肇庆学院行政楼一楼毕业生招聘厅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面谈对象。
按等额确定的面谈对象,通过当场交谈,双向选择确定聘用人选。面谈结束,确定拟聘用名单后,由我局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约定违约金20000元。
四.其他
1.在全部招聘工作完成后,我局将根据学校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公布分配具体学校方案。
2.如果出现违约等情况按公告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四会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58—3333852或13929842319 林老师
4.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pdf
四会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