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饶平县委办公室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促进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饶委办〔2017〕49号)精神,每年引进20名原国家“211”、“985”工程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所有院校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任教。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才20名。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原“211、“985”工程的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饶平县第二中学各类学科教师共20名。
四、招聘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rpezbm@126.com,报名时间:8月5日—16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间段内直接填写报名表后发送报名邮箱。
2.考核
根据潮州市人社局《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30号)文件规定,招聘将以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县教育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及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并择期组织考核。
直接考核组织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应聘者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⑥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直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拟聘用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县内工作调动;工作满8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本县。
4.被聘用人员符合本市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5.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附件:1.《饶平县2019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doc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