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暂定名,下同),是由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州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广大附中”)合作开办的公办学校。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设置36个班,共容纳学生人数1620人,将于2020年9月开学。为满足学校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黄埔区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雇员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招聘教师17名,其中事业编制3名,雇员制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1.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
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有关择业期规定的考生(择业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可以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但报名时须已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2018年毕业仍在择业期限内的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毕业生仍可享受原相关政策待遇。
2.社会人员:须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须有一年以上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符合择业期政策的考生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还须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
2.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含中小学一级)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4.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仅限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甲等。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仅限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7.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如涉及到处分期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考试截止之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起至7月24日17:00止,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
1.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9日上午10:00起—7月31日下午17:00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日—2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估前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综合素质评估对象。
(四)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0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根据职位类别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查。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A类职位: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 |
实操技能测试 |
B类职位: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教师 |
无领导小组讨论 |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入围心理品质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该职位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校医和军事教官不用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五)心理品质测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2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3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校医和军事教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七)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从高到低先录取事业编制人员再依次录取编外聘用制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被录用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按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者,在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被录用为雇员制教师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黄埔区雇员制教师薪酬标准发放。合同期到,经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通过面试(试教)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379126
监督电话:020-8966133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1:2020年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联和木棉小学事业编制及雇员制教师岗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