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宣布专业技能测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并于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的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招聘单位依据入围考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现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面试。招聘单位在测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有关面试安排和相关事项。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现场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及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9989928、89989922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217
附件:
1.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2.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ar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