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实验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适用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各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广东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报名要求: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
zhaopin@gdsyzx.edu.cn
,附件大小勿超过4M。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数学教师)。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使用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扫描件;
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报名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gdsyzx.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若进入面试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此日期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附件2)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每个岗位进入笔试人员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材料见本公告第四项“报名及资格初审”的第(一)条第2点“报名要求”中对应聘材料的要求(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
教师岗位(A01-A10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
校医岗位(B11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在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2.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校可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优良者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本公告及附件岗位表中所有“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包含本级或本级数。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附件:1.广东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实验中学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