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短缺学科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短缺学科合同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244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学历条件
1.初中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2.小学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最后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惠城区在职在岗编内教师或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薪酬待遇
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不含年终绩效考核奖),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月31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最新公告栏”,找到《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在附件中点击进入“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系统”。
请应聘者进入系统报名时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系统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情况。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初审地点:惠城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河南岸街道红楼路86号)。
3.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报名表链接后进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毕业证(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专插本、专升本、函授本科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若是国(境)外学历则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本科完整的学业成绩单;专插本、专升本、函授本科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专科完整的学业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或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4.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7日9:00开放准考证打印,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请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2021年1月8日17:00关闭准考证打印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所有学科使用同一份试卷),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暂缓提交,但须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须提交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等,且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面试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合同制教学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50%。
(六)录取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具体录用名单请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3年)。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同制教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短缺学科合同制教学人员职数表.xls
惠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