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公告
2022年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事业单位编制)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
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校医岗位
1.毕业生
2022年、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即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社会人员
除毕业生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应聘教师岗位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校医岗位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教师岗位: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考生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假设考生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的岗位。
校医岗位: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本科学历及学位须在《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员岗位表》中“报考职位、校医”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范围内(详见附件1)。
(2)专业相近
应聘者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是否认定为相近专业以资格审查为准。
9.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1)报考教师岗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经审核并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禅城区临聘教师,同时需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即2022年8月31日前合同时间累计1年及以上),期间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
(3)报考校医岗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医护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0.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应聘者还须具备以下相应岗位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教师资格证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假设考生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2.学业成绩要求
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语文、英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地理教师岗位在读期间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或绩点3.0及以上;应聘数学、生物教师岗位在读期间的平均成绩78分及以上或绩点2.8及以上。应聘园林技术专业教师岗位、校医岗位成绩不限。
(三)校医岗位条件
1.毕业生
毕业生只须符合上述“三、招聘条件(一)”
2.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凭《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具有护士执业证且有三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验。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8:30-3月7日15:3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名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由考生承担责任。考生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就业推荐表、成绩表等。如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证书、学士(含)以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进行上传。根据网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岗位是否开考。
网上报名资料不作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考生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社会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资格审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只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按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毕业证书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5)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医护执业证各种证书、三年以上二甲医院护士工作证明、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医护执业证的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6)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证明。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职业潜能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也可视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体检环节人选。
(三)体检
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通知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并按防疫要求配合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按防疫要求执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针对考点的防疫措施和要求随疫情发展而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四)对于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招聘方案中安排的时间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将及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实时留意。
(八)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方案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