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揭阳市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决定开展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筹全区部分学校17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18名博(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1《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2年2月17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可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骨干人才奖、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相关资助及配套服务保障。被聘人员同时符合省、市、区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参照《2021年度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规定,招聘的博(硕)士研究生可不受专业限制,但须具备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3月11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由报考者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6)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请于2022年3月8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根据实际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用讲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三)成绩公布
面试的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给分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人选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缴纳。体检人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拟聘人员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八)递补事宜
若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不再进行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二)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附件:1.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3.2022年揭东区部分学校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考名册表.xls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