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北江中学是韶关市直属公办学校,创办于1931年,为广东省首批七所重点中学之一,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曾先后五次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学校位于韶关市区,校园绿化率达99%,依山傍水,环境优美。
学校办学质量高,高考成绩长期雄踞粤北,高分段人数、各批次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保持全市第一。每年都有学生考上清华、北大、浙大等名校,或在高二被中科大少年班录取。
想了解更多学校概况,请关注“广东北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6号邮编:512026
联系方式:0751-877559213826339151(曾老师)、13802810863(周老师)
邮箱:gdbjzxrenshi@163.com
(二)韶关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百年名校。创建于1905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确认的16所省重点中学之一,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学校占地324亩,校舍建筑面积92250平方米,绿化面积13.41万平方米,植被覆盖率62%。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约3000人。现有教职员241人,专任教师210人,其中硕士28人,正高教师2人,高级教师86人,高级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人数的42%。
学校干部队伍管理倡导“团结、廉洁、开拓、实干”,追求服务质量和水平。学生实行全寄宿封闭式管理,提倡自教、自治、自律、自评管理。教学管理崇尚“乐教、勤教、善教”,积极推行导学案教学。
学校曾荣获全国实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卫生先进集体、全国科技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全国信息学年赛优秀参赛学校、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优秀参赛单位等诸多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先进集体、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是韶关市高考优胜学校、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绿色生态校园。
(三)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创建于1992年,是由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政府兴办的市直公办重点完全中学,1998年被评为市一级学校,2000年晋升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2年荣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省“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分为惠民南校区和沙洲校区,目前共有72个教学班(高中39个,初中33个)。现有专任教师239人,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28人,第一、第二批市名教师4人,第一批、第二批市学科带头人31人。此外,还有省市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教师等一大批先进称号获得者。高中语文等6个科组荣获“韶关市中小学先进教研组”称号,高中信息技术科组还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先进教研组”。
(四)韶关市第五中学创建于1968年,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0年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曾获省中学体育特色学校、省足球项目传统学校、省安全文明学校等称号。目前学校在校生2100人,在职教职工176人。
学校秉承“尚德、敬业、勤学、进取”的校训,在办学的各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效益稳步提高。2013年至2018年高考,学校高考成绩连创辉煌,2016、2017年本科上线人数超过170人,重本、本科、总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指标。2013年至2014年连续两年荣获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2015年荣获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7-2018年再次荣获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学校,实现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目标,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赞誉为“五中是个读书的好地方”。
(五)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听力、智力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学康复设备先进、运动生活设施齐全,是残障学生快乐的学园。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韶关市文明单位”等52项荣誉称号;优秀教师获省市级以上荣誉80人次,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获国家级奖19人次,省级奖68人次,市级奖173人次;优秀学生获国家、省市级荣誉38人次,参加绘画、电脑、舞蹈等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14人次,市级奖7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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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2号
邮编:512000
联系方式:0751-6970266王老师、余老师
邮箱:sgtsxxbgs@163.com
二、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此次共招聘教师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双一流”高校的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7、2018年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不受“双一流”高校限制。
3、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受“双一流”高校限制。
(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详见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⑵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乙证书,且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并承诺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5月17日委托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vpn.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在华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院校和有特教类专业高校,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大学、岭南师范大学等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8:30-11:30时(其中:8:30—9:00时召开宣讲会)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须本人在6月1日上午8:30-11:30带齐报名资料到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二楼南海厅接受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持“审核通过通知单”参加当天下午的面试和面谈。
现场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⑴韶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贴好相片);
⑵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录入表;
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提交);
⑸在读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已经申报教师资格证证明(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提交,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本科暂缓就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除提交⑴⑵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⑺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暂缓就业生提供)。
以上报名资格复审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应聘者须诚实守信,提交承诺书,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者现场直接派发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下午13:00时开始,面试地点现场报名时再告知。
1、面试
⑴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特长展示及答辩(以无领导讨论的形式)等内容,其中案例分析40%,答辩占30%,特长占30%(其中特长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特长展示需使用的道具请考生自行准备)。面试满分为100分,案例分析、特长展示两项得分42分及以上者进入答辩环节。
⑵应聘广东北江中学音乐(民乐方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分专业技能展示(占70%)和试教(讲课,占30%)两个环节,其中:专业技能展示为用一种或多种民族乐器演奏(乐器自备)和演唱。
⑶应聘广东北江中学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展示(占70%)和试教(占30%)两个环节。其中专业技能展示包括素描(限时90分钟)、色彩(限时90分钟),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实物或图片来完成素描和色彩画作,绘画工具自备,纸张由招聘单位提供。
⑷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基本功测试和试教(讲课)为主,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基本功测试后按照招聘名额1名的按1:5;招聘名额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讲课环节,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讲课。
⑸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根据成绩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
2、面谈
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现场面谈考核,并确定招录人选。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审核通过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录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vpn.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韶关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符合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要求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的优惠措施。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3.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录入表.xlsx
韶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