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场招聘编制教师373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各岗位招聘对象要求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毕业生
1.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
2.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2023、2024届毕业生。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如有),并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我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文化课、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3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且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且职称和工作经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笔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报名流程
登录系统→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打印报名表。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显示“报名成功”并生成报名表,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二)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4月25日14:30后登陆系统查询。
(三)笔试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4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另行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根据同招聘岗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底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具体如下:同岗位招聘人数5人以下的,按1:5比例确定;同岗位招聘人数6人以上9人以下的,按1:4比例确定;同岗位招聘人数10人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及结果预计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根据通过笔试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对现场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自接到书面告知当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南海区教育局申请复核。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
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办教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4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已参加我区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0757-86781944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0757-86557181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0757-86883152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0757-85442491、85411970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0757-86689723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0757-85525905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0757-85633398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0757-81899300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0757-66860090、66860038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0757-81816726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0757-86556544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0757-86221112
佛山市南海区桂华中学:0757-86235179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0757-86662204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0757-85573768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0757-86685602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505005
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0757-85781734
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0757-85883499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0757-8633735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86232590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本公告解释权归南海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