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2024年引进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区内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和小学教师不足的问题,决定2024年从区外引进一批中小学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区内公办小、初、高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见《潮阳区2024年拟引进优秀教师岗位(组)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相应岗位中小学学科教师职称和下列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1.引进高中教师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3)高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国家985、211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二级教师职称);
(4)任教3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高级以上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当年度6月30日,下同)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7)身体健康;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引进初中教师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初中(或高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可放宽至初中(或高中)二级教师职称);
(4)任教3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初(高)中高级以上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7)身体健康;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引进小学教师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美术、音乐专业教师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小学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小学以上学段一级教师职称(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可放宽至小学以上学段二级教师职称);
(4)任教3年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7)身体健康;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审查调查程序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师德师风败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7)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1.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508室
报名材料:《汕头市潮阳区引进优秀教师申请表》(附件2),工作学校思想工作鉴定,近期体检表,在编在岗证明,现聘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和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原件现场校核后退还,只留复印件),服务期承诺书(承诺在调入单位任教满五年后才能申请调动。)
2.资格审查。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3.确定拟引进人选。由区教育局适时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合格分数线、成绩和拟引进初步人选。在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组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拟引进初步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申请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对应岗位。
考试主要测试师德师风等方面内容,并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审核及公示。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拟引进人选档案以及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并经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后,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商调手续。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附件3)并到调出调入单位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后,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引进优秀教师工作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透明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申请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754-8872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