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公告》要求,经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合格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丰县苏鲁豫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环西路,丰县中学南门向西500米路南)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大学专科学历的,还须提供户口本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123)的丰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
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责任自负;逾时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4、请分数接近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状态,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丰县人社局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0516-80396925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值班室0516-89288212
附件: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