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科学历毕业生,限丰县户籍或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5.31- 1998.5.31)。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报考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的,需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专业和相同学科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学科专业和相同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见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2016年徐州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丰县现职在编教师;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 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5月20日9:00—5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原版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2016年应届丰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定向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6月1日9:00-16:00)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须在6月6日9:00-6月8日18:00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考试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下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大学专科学历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代码123)的丰县籍免费幼儿男师范生,还须提供培养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7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30分。
其他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满分100分。
高中和中专学校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依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须通过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 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2016年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人社局 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 0516-8039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