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通过体检考生进行政审和预签约的通知
各位通过体检的考生:
你报考2017年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现进入政审和预签约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审
请按考生类型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
请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5月15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到我局服务大厅(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领取给高校、派出所的介绍信,做好政审工作。
1.请考生凭我局给高校的介绍信,与学校负责政审的相关部门、老师对接,按时完成以下材料(1)~(4),纸张均用A4纸:
(1)《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样表见附件1,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不折叠)
请按照《考察(政审)表》的栏目填写(不得更改格式)。其中,第一页由考生填写;第二页的“考察情况记载”,记载考生学习期间的表现及奖惩情况,特别要说明获得过何奖励、是否受过校纪处分、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考察小组意见”由班主任、辅导员或院系领导、老师填写,并在“考察人”处2人亲笔签名、加盖学校或院系的公章。“主管部门意见”不需填写。
(2)由学校或院系提供考生日常表现情况的证明或鉴定(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3)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由师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提供反映考生现实表现的座谈会记录(须座谈人员亲笔签名)。
(4)考生本人撰写的学习工作小结,如实总结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及奖惩情况,特别要说明获得过何奖励、是否受过校纪处分、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并本人亲笔签名。
2.请考生凭我局给派出所的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出具考生材料(5):
(5)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张见附件2),加盖派出所公章。
(二)非应届毕业生
请非届毕业生于5月15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到我局服务大厅(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领取给派出所的介绍信,做好政审工作。按时完成以下材料(1)~(3),纸张均为A4纸:
(1)《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样表见附件1,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不折叠)
《考察(政审)表》上的第一页,请考生按照栏目如实填写(不得更改格式)。第二页的“考察情况记载”、“考察小组意见”、“主管部门意见”不需填写。
(2)考生本人撰写的学习工作小结,如实总结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及奖惩情况,特别要说明获得过何奖励、是否受过校纪处分、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并本人亲笔签名。
(3)请考生凭我局给派出所的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出具考生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张见附件2),加盖派出所公章。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以上材料(1)~(5),非应届毕业生的以上材料(1)~(3),须于6月9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交至张家港市教育局801室人事监察科(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邮编:215600,联系人:韩建萍,联系电话:0512-58155292)。
考生须查清本人档案所在地,以便我局调档、查阅档案。我局将结合以上相关材料,查阅考生档案,作出考核意见。
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政审材料,视作自动放弃;考生不能按规定提供齐全的政审材料的,视作政审不合格。
二、关于预签约
在5月15日领取政审相关材料时,进行预签约。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附件1: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样表)
附件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张)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