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事业编制57名、备案制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上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但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聘普高岗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职教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放宽至录用后一年内取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zp.zjgedu.cn:6004)。
4.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8:30~5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5月11日8:30~5月13日16:30。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14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8:30至5月13日17: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后即可申领)。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现场提交7天内(以采样日期为准)有效证明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和技能加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21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2日(周六)。
地点: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沙洲西路233号)。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体育、职教机器人工程两个学科须加试技能。
2.加试项目
体育:身体素质及基本队列训练测试。
职教机器人工程:机器人编程。
具体测试项目考试时公布。
3.技能加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3日(周日)。
(2)地点: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沙洲西路233号)。
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其他:技能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凡有加试项目的,按笔试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
(四)成绩查询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应聘者须于5月下旬登录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第一轮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六、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第一轮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5号)。
3.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3)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社会人员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4.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七、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9日下午。
地点: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5号)。
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当天在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并告知体检、考察(政审)等事项。
八、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了普高、职教岗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十二、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1.2021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2.2021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pdf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