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函〔2017〕71号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阜宁中等专业学校、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请按规定程序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此复。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全额拨款单位)、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1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需预约)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
联 系 人:邹主任
联系电话:0515-87237116 1530511728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和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根据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15-87237116)。
(二)资格复核。面试前,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和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和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阜宁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716802(阜宁县教育局纪检)
咨询电话: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7237116(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0515-87236248(阜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