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90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东海县教育局决定赴高校为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系参加教育部在长春举办的“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活动,广大毕业生可免费参会并现场洽谈、报名。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231857852@qq.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联系电话+姓名”,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咨询电话:0518-87800730(张老师)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7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东海县教育局展台,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112.85.46.198/)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具体岗位详见《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分配表》(附件2)。择岗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分配表.xls
3.东海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东海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