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2020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按公告、报名、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六个环节进行。
二、招聘职位
幼儿园专任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如有五级梯队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或正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证书取得时间可酌情延长,但录用后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加分:有区、市级五级梯队荣誉者总成绩加5分,有区级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对应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总成绩加2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9月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提供材料
材料一:《2020年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材料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者需提供网上公布成绩的截屏证明)及有关荣誉证书。
以上两份材料可以扫描或拍照后插入一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956813779@qq.com。原件待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核再提供。
(2)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3.报名结束后,由春江街道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1:2;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核
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为三部分:笔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
1.笔试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学前教育专业技能面试有四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钢琴演奏(内容自备,3分钟以内)
(2)当场命题绘画(40分钟完成,8K大画纸,画种不限,提供画纸,其它自备)
(3)舞蹈(自备,3分钟以内,男教师可以律动)
(4)儿童故事讲述(自备,3分钟以内)
3.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应聘者根据考场提供的教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设计,并进行8分钟的模拟教学和2分钟的教学反思。
4.考试地点在春江幼儿园百馨西苑园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数不超过招聘总人数;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春江街道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春江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并在街道辖区内公示;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与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幼儿教师相应待遇。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81591808/13601500442;联系人:顾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81591807/13961155118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