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睢宁县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受睢宁县教育局委托,选聘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范围
参加2020年睢宁县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50分)以上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报考本次选聘小学岗位的,原参加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学科须一致、学段须为小学;报考本次选聘初中岗位的,原参加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学科须一致,学段可高就低。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睢宁县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选聘岗位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睢宁县教育局电话通知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0年8月28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地址:睢宁县人力资源市场院内西侧)报名,交验相关证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录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选岗
报名合格人员,第一批次从参加编制教师面试落选人员中,依据原参加面试的岗位落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组,组内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如小学语文1岗位报名总成绩第一名为甲,小学语文2岗位报名总成绩第一名为乙,小学语文3岗位报名总成绩第一名为丙,小学语文5岗位报名总成绩第一名为丁,甲乙丙丁为第一组,按照四人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即第一组按照第一至第四顺位选岗,四个语文岗的报名人员总成绩排序为第二名的则进入第二组,按照四人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第五至第八名选岗);若岗位仍有缺额的,进行第二批次选岗,由未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成绩并列的,现场抽取选岗顺序号。因本次选岗迟到等原因错过优先选岗机会的,可以在竞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全部选岗后选岗,错过现场选岗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到场。选岗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成功选岗人员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调档
公示期满后,由睢宁县教育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组织选岗成功人员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提交个人人事档案,交(寄)到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为非在编教师。选岗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要求及时到选岗单位报到上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人每月工资3400元(含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人事代理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睢宁县财政拨付。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和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6—67551216;0516—80376836
纪检监督电话:0516—67031961;0516—67031901;(县纪委、监委第一、第五派驻组)
十、本公告由睢宁县教育局和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