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20年教师、校医和财会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阳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阳办发〔2010〕8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5名、校医3名和财会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2018年(博士研究生为2015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不限”指同时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20年教师、校医和财会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7月19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录用后需按规定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生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实验小学(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三塘园1号)
联系电话: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3或附件4,贴好相片,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要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等级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5.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0年7月30日至7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在进入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及报名现场等。
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需调整的,信息将及时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发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任选一节课的内容。例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在人教版的小学一至六年级的语文课本自选一节课的内容进行说课;报考校医、财会岗位的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进取精神、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考试完成后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公布考试成绩,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考试成绩、公示情况等可登陆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九、本公告由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和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06199(江城区人社局),3109131(江城区教育局)
附件:
1.阳江市江城区2020年教师、校医和财会招聘岗位表.xls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